为严格把控煤矿复产安全检查关,确保民爆物品储存、使用安全,以避免风险隐患。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队长金国元一行于2018年7月13日在项目经理樊喜文和项目副经理李昊的陪同下,对提出复工申请的兴隆项目部开展了民爆物品安全检查。
检查组工作人员先后到矿部、炸药库对相关资料、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库房技防设施等做了全面的检查,并提出三个意见,一是要加强复工后对涉爆人员的培训工作:二是做好对火工库温湿度的记录工作:三是定期维护技防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项目部将根据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的检查指导意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编辑:王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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