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越向前、乌兰木伦镇第二派出所所长高小平一行深入我公司德隆项目部检查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德隆项目经理魏忆明陪同检查并汇报相关工作。
检查中,民警通过查阅台账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对民爆物品储存库的“人防、物防、技防、犬防”配备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存放情况,民爆物品出入库、流向登记台帐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是否到位,库区安全员、保管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着重查验了民爆物品库存数量、双人双锁制度执行情况和值班巡检记录。
越向前对我公司德隆项目部库内物品整齐堆放和24小时规范巡视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党的“二十大”期间,涉爆单位一定要全面落实治安防范责任,严格遵守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工作流程,落实储存管理规定,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工作作风,杜绝民爆物品失管漏控,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平稳有序。(编辑:杨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