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山西省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确保“五个不发生”,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安全稳定良好局面,深刻汲取襄垣4·13、盂县7·26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根据省政府决定,8月5日至15日,由国土、监察、人设、安监、经信、公安、煤炭、煤监、环保、工商等部门的副厅职(实职)带队,组成10个专项督查组,分别对全省11个市组织开展了一次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督查行动。
省政府专项督查组在分别听取了各市人民政府汇报后,还重点对全省37个重点县(市、区)组织开展的“五项重点”内容整治情况,即:是否对无证勘查、开采和以探代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打击,依法处理;是否对各种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非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坚决取缔;是否对尚未申领长期采矿许可证和尚未取得用地手续的露天煤矿全部进行了停工;是否对越界开采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严肃查处,认真整改;是否对关闭矿井监管到位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实地检查23个县(市、区)。 (编辑 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