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2日起,河北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拉开帷幕,从源头上遏制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活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见》,河北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对发现的非法采矿行为,设区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立即查处,案值在5万元以下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案值在5万元以上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省国土资源厅进行价值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涉嫌犯罪的,国土资源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从9月12日起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对非法采矿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整治。石家庄、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廊坊、保定、邢台、邯郸等9个非法采矿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打非”统一行动,严厉查处私挖滥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级政府将建立由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监管、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切实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购买、运输、使用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行为的排查打击力度,从重从严予以处理。工商、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将对非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坚决予以取缔。 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河北将采取奖罚并重举措。各级政府将制定举报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将举报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举报涉爆违法犯罪的,一经查实,予以重奖,充分调动群众举报涉爆违法犯罪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