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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做好春节“两会”期间民爆安全工作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作者:  日期:2013/1/22]

 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工信安函[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9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创建和谐社会的同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针对本地区春节和“两会”期间实际情况和特点,细致安排本地区民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工作,逐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进一步健全各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体系,指导并加强市、县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民爆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队伍稳定。

    二、认真做好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今年春节放假和全年节假日期间,民爆生产企业一律不安排生产活动,各民爆企业要统筹做好生产经营的组织与管理,并安排好停工检查、危险品清理和保存、设备维护保养、厂(库)安全保卫、职工专项培训等相关工作,复工前要对生产线工艺流程、专用设备设施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并制定和实施专项应急保障措施。春节和“两会”期间,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研究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关注企业员工队伍稳定状况,积极采取有效的配套应对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和各类安全隐患,保障民爆企业安全运行。

    三、强化安全监管,严格“打非治违”

    各省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并在总结“民爆行业打非治违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企业自查、安全检查及安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按期完成隐患治理和安全整改。要严肃查处“四超”及“三违法”,同时要严格防范和杜绝突击生产、不均衡生产、违规存储危险品等不安全行为。要进一步发挥民爆生产经营动态监控系统对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加强对重点企业、重要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不断提高预警预报和应急反应水平。

    四、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各民爆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节日及重要活动期间的应急值守方案,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并做好安全保卫和突出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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