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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今后不再审批年产120万吨以下规模新建煤矿

[来源:人民网  作者:郝强  日期:2013/10/15]

    人民网兰州10月14日电 记者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为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标准,甘肃省将于2013年完成煤矿兼并重组和年产3万吨及以下小煤矿的淘汰关闭工作,今后也不再审批年产120万吨以下规模新建煤矿。
    甘肃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贠建民表示,近年来,庆阳正宁“11·16”校车事故,白银屈盛煤业公司“9·25”事故以及庆阳宁县“2·1”道路交通事故等群死群伤事故都充分证明甘肃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面临严峻形势。
    为此,甘肃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就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出27条具体意见。据介绍,《意见》核心内容就是要健全和完善“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小煤矿的兼并重组和淘汰关闭正是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标准,从源头上治理矿产开发乱象的具体措施。贠建民介绍说,甘肃共有79个小煤矿列入上述淘汰关闭范围。目前,具体实施方案正在批复之中。同时,他表示,由于产量有限,淘汰关闭小煤矿不会影响地方政府利益,但肯定会触及煤老板的利益。
    此外,《意见》还对安全生产考核和事故责任追究做了严格规定。《意见》强调各市州在考核年度内,因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都将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依据。而在事故查处上则坚持党政同责,凡发生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事故发生地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郝强)
    (原标题:甘肃:今后不再审批年产120万吨以下规模新建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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