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崔永焘 报道) 日前,青海省煤监局向社会通报我省近期发生的两起煤矿事故:今年10月27日,海北州门源县瓜拉第一煤矿(停产矿井)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是由于该矿井下运输大巷电缆着火引燃皮带所致; 11月1日,青海煤业鱼卡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矿井综放工作面2920运输顺槽3#皮带机处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是在接皮带过程中,违章作业所致。
通报称,这两期煤矿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的安全管理漏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所放松,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三违”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青海煤矿安监局将对两起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按照《青海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的要求,对青海煤业鱼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