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危爆物品的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各类涉爆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6月14日上午,大冶市公安局严格按照销毁程序,责成大冶某爆破公司分别在还地桥打子山采石场和金湖广发采石场,对储存过期的民爆物品进行集中销毁,共销毁炸药5649.2公斤,雷管13874枚。
14日上午9点,大冶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礼彬带领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柯生伟等民警来到销毁现场,现场督导检查了销毁系列工作。11时30分许,销毁工作顺利完成。
据悉,此次销毁的炸药是今年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来收缴查获的过期报废炸药、办理涉危涉爆案件过程中收缴的涉案民爆物品、煤矿和采石场等使用单位主动上交的报废炸药,大部分已过保质期,如不及时处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确保销毁顺利进行,大冶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实际,联合某爆破公司制定了销毁方案,并报至大冶市公安局聘请的相关爆破专家组对销毁方案评议通过后,再经公安局领导审核。(中国警察网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