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日前发布通知,对全省煤矿井下民爆物品安全加强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井下民爆事故发生。对发现有重大民爆隐患的煤矿企业依法停止使用民爆物品,并进行挂牌督办。
去年四季度以来,部分地区接连发生多起煤矿较大以上事故,教训十分深刻。山西省省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对煤矿各单位民爆物品管理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细致的大排查,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通知指出,对发现有重大民爆隐患的煤矿企业要依法停止使用民爆物品并进行挂牌督办,督促煤矿制定整改清单,整改结果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大排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问责、通报批评。对排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责任。(山西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