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继续部署开展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除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组织常规评查外,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案卷列为重点评查对象,对在信访举报、工作调研中反映较为突出的部分地区指定案卷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实地督办存在问题突出的地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有效提高事故调查的业务水平。二是编制全省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对全省上一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按照现场监督检查、查处事故隐患、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事故结案、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作分类统计分析,对罚款和行政执法次数前10位的县市进行排名,使各级安监部门更加直观了解监督检查的覆盖面、事故调查的结案率、事故隐患的整改率等情况,以加强执法监督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便于各地相互学习借鉴优秀经验。三是督促落实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制定和备案。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要求,严格督促各市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制定和备案工作,要求各市局科学合理编制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计划,按时履行执法计划报批和备案程序,发挥执法计划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突出行政执法计划导向作用,全省11个市均已制定执法计划,报送当地市政府或安委会批复,并上报省局备案。四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加大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落实力度,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针对每一起备案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书面登记并反馈备案审查意见,及时发现和指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工作事后监督检查,推进各地依法办案工作。(浙江省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