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起,国务院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定为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为做好这项工作,省安委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推进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事业再上新台阶。
12月1日,全省各市州、县区同步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咨询日活动。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郭鹤立,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潘卫东,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爱,兰州市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左龙出席了当天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举行的由省安委办、兰州市安委办、城关区安委办联合举办的咨询日活动。
活动现场,近40家省、市、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重点行业企业参加,各参加单位设置了咨询台、安全生产宣传展板,立足本部门职能与现场市民进行“面对面、零距离、互动式”咨询服务。为吸引更多群众关注安全,除印发《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七五”普法读本》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外,各单位还准备了印有安全常识、安全标语的扑克、手提袋、围裙等宣传品,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法规。
为营造活动氛围,各地还在公交车、出租车等流动车辆,各企业、影院、酒店、商场、汽车站、个体商户门店等人员密集场所LED电子屏循环播放《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口号、标语,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让群众更为直观形象地了解安全生产知识,接受警示教育,培养“红线”意识,提高安全素养。
据统计,活动当天,全省共累计发放安全知识书籍50余万册,城市燃气管网安全、交通安全、冬季用火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常识、职业健康防护知识等宣传资料300余万份,接受市民咨询万余人次。(甘肃省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