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振兴公安分局按照丹东市公安局“四项整治”工作的的统一要求部署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单位内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力保障辖区安全。振兴分局治安大队在治安支队的协调帮助下,成功的将辖区内某企业库存的大批爆炸物销毁。本次销毁的爆炸物品包括雷管5643发,炸药668公斤,导爆管108000米,消除了重大社会安全隐患,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线索是纤维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对辖区内出租房屋进行登记检查时,有居民向社区民警反映,说他工作的企业现在已经停产,但是库房里还有一些爆炸物没有销毁,想让警察帮忙处理一下。得知这一消息之后,民警立即将这一消息报送给了分局治安大队,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内保大队进行沟通,并开始了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这批爆炸物是该企业在生产期间,按照正常流程审核报备使用后剩下的,日积月累,爆炸物越留越多。为保障辖区的安全,大队多次与该企业负责人沟通,要求其销毁这批爆炸物品。但是企业负责人考虑到企业的生产成本,怕企业在经济上蒙受损失,最开始并不愿意配合销毁。针对这一情况,治安大队队长和专管员多次上门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摆事实,讲道理,阐明厉害,最终使企业意识到,如果这批爆炸物品不销毁,将是巨大的安全隐患,不仅可能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更会威胁企业及企业周边地区的安全,最终同意立即配合销毁。
但是,新的问题来了,由于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业状态,企业的爆破员已经放假回家,一时难以凑齐人手。另外由于库存的爆炸物数量太多,企业又缺乏销毁大量爆炸物品的经验,面对数量如此多的爆炸物显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振兴治安大队立即将这一情况上报至市局治安支队,请求治安支队协调有经验的企业帮助销毁这批爆炸物,支队对此非常重视,经过多次协调,反复沟通,最终确定由位于凤城通远堡镇的某化工企业接手销毁这批爆炸物品。该企业规模较大,具有丰富的销毁爆炸物品的经验。在运输过程和销毁过程中,振兴分局治安大队均派出警力监控,确保整个销毁过程安全合规。(人民网-辽宁频道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