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政府获悉,按照“先控制、后治理”的原则,鄂尔多斯市集中治理煤田火区,确保年内完成六成以上煤田火区治理。
鄂尔多斯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煤炭储量约1617亿吨,约占全国总储量的11.3%,连续六年原煤产量居全国产煤地级市之首。由于当地煤炭资源属于容易自燃煤层,再加上始于上世纪初的传统落后掠夺式开采方式,导致鄂尔多斯市大面积煤层自燃,每年损失煤炭1300多万吨,严重影响和威胁着当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及煤矿生产安全。
据统计,鄂尔多斯市已发现煤田火区150处,火点509个,火区面积5222万平方米,煤田火区数量和面积分别占内蒙古自治区的65.22%和82.88%。
据鄂尔多斯市副市长李世镕介绍,为保证治理效果,鄂尔多斯市坚持煤田火区集中连片综合治理,打破矿业权界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时限、统一地上设施改造,实现火区治理统筹规划,确保2010年底治理完成94处煤田火区,占火区治理总数的62.7%。
在治理过程中,鄂尔多斯市建立煤矿火区治理工程备案制度,火区治理工程全部按照招投标制度,公开招标,挑选有资质、有实力、有灭火经验的专业灭火队伍和施工监理单位实施。
李世镕说,煤田火区治理坚持环境优先原则,除了严格实行环境保护及复垦绿化措施外,还要对排土场实施分段、动态绿化,并加强后期管理,最终确保回填复垦区域的树木成活率达到100%。
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市已累计投入煤火治理专项资金36.9亿元,已完成治理煤田火区21处,复垦绿化800万平方米;63处煤田火区正在治理中,23处煤田火区正在进行前期火区勘查、方案设计和审批中;其余43处火区已全部履行完审批程序,按规划准备陆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