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加强近期民爆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工安全函〔2022〕7号
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确保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春节将至,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下称“冬奥会”)即将举办。全力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赛事顺利举办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要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清醒认识当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把确保安全稳定作为最现实的“国之大者”,以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逐一复查,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企业,要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落实力量重点检查、重点监管;要层层压紧压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市、县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1月30日前实现对辖区内民爆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方案,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严格停产停工安全管理和复产验收,切实保障生产安全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核查掌握辖区内民爆企业春节期间生产经营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春节期间继续组织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春节期间停止生产经营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彻底清理生产线上的危险品;加强停产停工期间危险品安全保卫,严防丢失或被盗;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复产复工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全面、系统开展安全检查,经企业安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复产复工。
四、做好安全培训和应急值守,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职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民爆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信息报告和值班值守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遇突发情况,领导干部要亲自协调、靠前指挥,及时有力应对处置。重大突发情况,要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司,确保春节和冬奥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实效。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于1月29日前,将辖区内春节期间继续生产经营的民爆企业名单及生产时间报我司。
(二)请安排专人负责,于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每天17时前向我司提供辖区内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民爆企业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措施情况也请及时报送,我司将按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统一汇总后每日报送。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