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分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切实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单位的员工和财产的健康安全。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公司安委会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公司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发生,减少伤亡和经济损失,请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组织好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签订工作共分为四个层级,第一级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第二级由各部门和各分公司安监科负责组织,第三级由各部门科室和各项目安监科负责组织,第四级由各项目安监科负责组织。
责任状内容要根据各部门、各科室及各岗位员工的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编写,避免千篇一律走过场。公司安全监察部在规定完成时限前对签订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的部门、分公司、科室和项目部做出相应的安全责任追究,并处理、处罚。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今后安全生产责任书于每年12月31前签订完成,按以上分级责成专人负责。在责任书有效期内,如公司结构和人事任用有变化,需重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以上分级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六、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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