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甘宁公司组织开展2021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学习工作,公司总部、各项目部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对2021新《安全生产法》进行细致解读。

学习中,总经理郝向军从新《安全生产法》的宗旨、方针、机制、首要任务、最终目标、法律途径等方面阐述了新安法的总体要求,重点对新《安全生产法》前后变化内容进行对比分析。郝向军特别强调,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及处罚力度大大增强,真正压实了经营单位、单位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责任,彻底推翻了之前事故处罚的“封顶价”体系,倒逼企业不敢出事故、出不起事故。



郝向军指出,新《安全生产法》的大幅修改,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和监管部门的责任,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重大安全风险,真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并对甘宁公司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安全培训教育必须做到全覆盖,不落一课、不漏一人;二是各级管理人员不仅要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更要做到“三个必须”;三是全员必须“学好法、用好法”,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以“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持续推动康宁安全生产工作向好发展。